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7日、7月20日、7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7月9日披露了《关于入选中上协军工委国防军工板块名单的公告》、《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7月10日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财政贴息的公告》,7月11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7月1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临时停牌的进展公告》,7月17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怡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关于〈收购广东怡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有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正式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编号:2015-058、059、060、061、062、063、064、065、066、067)的相关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