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股票代码:600162 编号:临 2015-04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5年7月21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2015年5月9日,香江控股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
考虑到上市公司股价与购买资产业绩表现的相关性,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决定将交易双方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现金补偿的方式调整为股份补偿的方式。
根据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就本次重组对董事会的授权安排,董事会有权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因此,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名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股票代码:600162 编号:临 2015-04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年7月21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2015年5月9日,香江控股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
考虑到上市公司股价与购买资产业绩表现的相关性,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决定将交易双方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现金补偿的方式调整为股份补偿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2日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股票代码:600162 编号:临 2015-04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公司”) 于 2015 年7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41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依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本次反馈回复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