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123号):“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是否能够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批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法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