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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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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5-04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5年7月16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7月21日传签及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发出表决票8份(其中:传签方式参与表决董事5人,传真方式参加表决3人),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加坡华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向新加坡华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合计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2个月。为上述贷款,公司决定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作为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2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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