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函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2015年7月17日、7月20日、7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