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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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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亚厦股份”,股票代码“002375”)自2015年6月17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披露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6月17日、6月24日、7月1日、7月8日、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48)、《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52)、《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53)、《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56)、《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60)。

 2、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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