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年7 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的通知,盈峰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盈峰集团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由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控股股东盈峰集团基于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为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盈峰集团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在内)。
三、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本公司控股股东盈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9,840,3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本次增持后股份数量及比例: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21日盈峰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074,24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成交均价为16.73元/股。截止2015年7月21盈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23,914,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1%。
六、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盈峰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盈峰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