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机构人士:应客观理性看待杠杆类业务

 □本报记者 李超

 

 随着A股调整进一步深化,监管层和市场参与者合力稳定市场的举措正在逐步显现出实际效果,备受关注的两融业务和去杠杆化也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海通证券分析人士表示,在近期股市波动中,“杠杆”扮演了重要角色,其中伞形信托、P2P理财、场外配资、融资融券这些金融工具此时在投资者眼里,似乎都成了本次股市下跌的导火索。而事实上,把融资融券与其他高风险甚至涉及违规的业务混为一谈,是对这项业务的误读,这不仅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不利于投资者多样化投资及风险管理需求的满足。场外配资与同样具有杠杆效应的融资融券业务有着本质区别。

 在行情剧烈波动的背景下,融资类业务市场份额较大的证券公司纷纷针对市场及客户情况出台应对措施。从市场长远发展来看,发展融资融券业务不仅可以帮助投资者实现多元化交易,更有利于促进证券市场内在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也能够为证券市场注入增量资金,提高证券市场的活跃度。

 国泰君安分析人士表示,纵观当前两融业务整体情况,不管是业务的参与者还是业务的开展范围,均受到监管机构和业务中介的规范管理。在此情况下,即便经历此次千点回调,全市场两融业务平均维保比例仍在260%以上。此前,面对极端行情,为防止平仓踩踏,各大券商在充分考虑投资者保护与自身债权安全的前提下,纷纷调整追加担保品及违约处置规则。

 上述人士认为,市场杠杆的水平应与整体风险综合考虑,无论是监管层还是证券公司,都需要对两融业务的杠杆风险充分理解、客观认识,积极运用各种调控措施,对市场非理性的暴涨暴跌进行干预,充分发挥两融参数的逆周期调节机制,避免杠杆风险不断积聚,呵护理性投资、稳定长牛格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