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集团”)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增加公司股票流动性的同时,能够更好的持续回报股东,久立集团提议公司2015年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336,602,373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股本504,903,55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41,505,932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
控股股东久立集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久立集团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周志江先生、蔡兴强先生、章宇旭先生、李郑周先生、郑杰英女士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已超过董事会成员二分之一),并达成一致意见:控股股东久立集团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持续回报股东的意愿,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参与讨论的5位董事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及未来6个月拟减持情况
1、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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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6个月拟减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久立集团通知:在本次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拟减持通知。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在当天较短的时间内进行了讨论并尽快披露该提议,确保缩短了内幕信息传播时间,同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严格的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久立集团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