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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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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4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7)。

 2015年7月20日,公司收到博源集团通知,明确了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二、增持金额及时间区间

 博源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增持计划参与人承诺

 保证按增持计划履约,否则承担相应责任。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博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90,753,8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49%;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44,9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1%。博源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8,698,8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6%,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将通过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保持沟通。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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