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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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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40号),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现就后续项目实施的发行价格调整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与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签署的相关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美锦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3月18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美锦能源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9.34元/股,据此确定向美锦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9.34元/股;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41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本公司发生其他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2013年5月15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分红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599,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6日,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9,198,390股。2014年6月2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分红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9,198,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23日。2015年5月27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9,198,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6日。

 截至目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与美锦集团为本次交易签署的相关协议,由于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公司本次向美锦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4.55元/股;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4.10元/股。

 除上述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美锦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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