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改上市后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有关内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等有关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并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5修订)》已报哈尔滨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1、原第三条: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修订为: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32号”文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原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现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3、原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4、原第二百条: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现修订为: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注册号:230103100048434(1-1)
名称: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
法定代表人:陈振华
注册资本:捌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0年07月2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汽车电子仪表、传感器、电磁阀及电器部件、车载闭路电视系统、倒车监控系统、电动后视镜的研制开发、汽车装饰件、塑料件及玻璃制品的研制开发;汽车电子、电器、汽车总线、车载计算机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整车销售(不含小轿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