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于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事项。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市丽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约租车项目的议案》,同意广州市丽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实施约租车项目。项目总投资15,965万元人民币,其中6,000万元人民币由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增资,其余资金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