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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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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9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2.08元/股调整为11.88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由不超过430,463,573股调整为不超过437,710,434股

 一、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述

 根据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5月26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向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陈卫、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建信昆仑资产管理计划、重庆西证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泓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和重庆力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共计430,463,573股股票。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12.08元/股。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5年7月10日,公司根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完成了利润分配的实施工作。公司以总股本1,257,624,029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1,524,805.80元。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由12.08元/股相应调整为11.88元/股。

 二、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股本总额1,257,624,02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1,524,805.80元。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7月10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三、非公开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11.88元/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2.08-0.20)/(1+0)=11.88元/股。

 四、发行股票总数及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调整为不超过437,710,434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每个投资者认购金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舍去尾数)=437,710,434股(舍去尾数),发行数量不足1股的,取整数确定发行数量。认购总金额与上述发行数量对应的认购款之差额,将计入发行人的资本公积。

 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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