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15-29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的通知:鉴于近期股票市场的异常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情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宝光集团承诺:
1、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自2015年7月10日起,宝光集团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3、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持续关注宝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15-30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0日,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光股份”)股东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现将该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融昌航”),持有公司20.01%的股份,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乙方: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技投”)持有公司3.94%的股份。现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二、协议双方采取一致行动的范围
1、提案的一致行动。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以宝光股份股东的身份(无论正式或非正式)向宝光股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当事先就议案内容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甲方对议案内容有异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宝光股份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应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直至甲方认可议案的内容后,才能以乙方名义向宝光股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议案,并对议案做出与甲方相同的表决意见。
2、投票的一致行动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宝光股份股东大会对任何事项进行的决策和表决上,乙方应始终与甲方采取一致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宝光股份股东大会会议上做出与甲方相同的表决意见。
3、不影响其他权利
双方同意,在前述第1、2条对宝光股份的重大决策事项保持一致行动的同时,各方依据其作为宝光股份股东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处置权、分红权、查询权等)不受影响。
三、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15-31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接到股东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融昌航”)的通知,北京融昌航与公司第三大股东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技投”)于7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5-30号公告),至此,北京融昌航和陕技投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6,490,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本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的有关函件,根据宝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方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5-29号公告),宝光集团已于7月10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1,061,933股。至此,宝光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47,261,9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4%(详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增持不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15-32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证券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公司为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大股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且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波动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不排除适时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性。
二、公司第二大股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了本公司1,061,93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5%,增持后其合计持有本公司47,261,9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4%,同时宝光集团还做出了其他相关承诺(详见2015-29号公告)。
三、公司将一如既往的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坚定投资者信心。
四、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