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发布公告:因公司正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阳光科;股票代码:600673)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5年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一、停牌期间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该重大事项,确定重大事项为员工持股计划,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公司召开座谈会,在征询相关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要素。
2、公司与资管公司就资管计划的设立等协议进行了协商,资管公司也拟定了合同的初稿。
公司目前拟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初步方案如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拟用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借款作为持股资金来源,募集金额不超过4,050万元;与资管公司合作,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照1:2设立劣后级份额和优先级份额,员工募集资金全额认购劣后级份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限为12,150万份,每份1元,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持股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持股期限不低于12个月。
二、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1、公司将与相关机构沟通确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及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条款,完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细节内容。
2、公司将与资管公司签订正式的资管合同,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生效条件。
3、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如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筹划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尚不完善,公司将对上述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和修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将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