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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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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5-080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30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对本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行使决策权,具体操作由电燃公司负责(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5-063号公告)。

 电燃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淮南分行保本保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产品年化收益率:3.7%

 4、投资金额:10,000万元

 5、产品期限:34天

 6、产品起息日:2015年7月11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8月14日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电燃公司已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电燃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电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存在的影响

 电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有保本保证收益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电燃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电燃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电燃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助于增加电燃公司现金管理收益,降低其财务成本。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电燃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电燃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0,000万元(含本次理财产品实施的10,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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