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视觉中国: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经向深证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动员工持股计划工作,包括:
1. 公司内部召开会议,在征询相关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 公司与股东、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结构化产品细节,拟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协议初稿。
公司目前拟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初步方案如下:
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计划将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出资参加本计划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职工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股东借款、结构化融资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筹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本计划的公司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得,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低于700万股;本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得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执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前正在会同中介机构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将尽快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