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6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的股权质押登记通知,李振国将其所持有公司的18,500,0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县支行,用于公司子公司在该行申请1.7亿元的项目贷款授信业务提供质押保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3日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上述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持有本公司股份298,390,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4%,此次股份质押后,李振国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42,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