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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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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08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相关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因工作正在进行中,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08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相应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89,203,085股A股股票的议案,发行价格为15.5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目前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应调整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5.56元/股调整为15.4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

 =15.56-0.16

 =15.40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289,203,085股调整为292,207,792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4,500,000,000÷15.40(元/股)

 =292,207,792股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相应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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