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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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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49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13日下午3点;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12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江淦钧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6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8人,代表公司股份308,587,5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98%。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224,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440,990,000股的50.7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的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84,587,5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1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加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84,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84,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加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84,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84,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8,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84,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四)《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王飚先生、潘雯姗女士、谭跃先生、郑敏先生和谢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其中,谭跃先生、郑敏先生和谢康先生为独立董事。以上人员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08,587,598股,其中:

 江淦钧先生得同意票数为290,729,860万股,占出席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2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66,729,860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89%。

 柯建生先生得同意票数为290,729,860万股,占出席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2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66,729,860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89%。

 王飚先生得同意票数为290,729,860万股,占出席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2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66,729,860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89%。

 潘雯姗女士得同意票数为290,729,860万股,占出席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2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66,729,860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89%。

 谭跃先生得同意票数为290,729,860万股,占出席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2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66,729,860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89%。

 郑敏先生得同意票数为290,729,860万股,占出席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2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66,729,860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89%。

 谢康先生得同意票数为290,729,860万股,占出席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2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66,729,860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89%。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况,简历情况请见2015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毛骏飙先生、沈肇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玉娟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08,587,598股,其中:

 毛骏飙先生得同意票数为290,729,860万股,占出席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2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66,729,860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89%。

 沈肇章先生得同意票数为290,729,860万股,占出席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2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66,729,860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89%。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况,简历情况请见2015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8,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84,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8,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84,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8,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84,587,598股,同意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票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传远律师、赵剑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会议主持人、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50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回购价格4.04元/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莫仕波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共1.2万股。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2万股,从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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