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年7月13日接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赵伟先生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董事、副总裁赵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继增之子,赵继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保护公司股东利益,赵伟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14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以自筹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四、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赵继增持有公司股份287,183,872股,持股比例为23.96%。赵伟持有公司股份4,426,386股,持股比例为0.37%,合计持股291,610,258股,持股比例为24.33%。
五、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的规定。
六、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继增及董事、副总裁赵伟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关注赵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