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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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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接A17版)

 4)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出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代码:001624;

 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B,基金代码:001625。

 (2)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机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3)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五、清算与交割

 1、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登记机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退款

 1、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2、基金托管人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742.6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95559

 联系人:汤嵩彥

 3、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联系人:徐湘芸

 电话:021-2221197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www.cib-fund.com.cn

 (2)名称: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4、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金晨

 5、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场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999号上海环贸广场写字楼一期16-18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21-24126017

 传真:021-24126350

 联系人:傅轶

 经办律师:傅轶、张明远

 6、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陶坚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0377

 联系人:梁美锋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梁美锋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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