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福能股份”(证券代码:600483)、“省广股份”(证券代码:002400)、“华宇软件”(证券代码:300271)、“华兰生物”(证券代码:002007)、“百润股份”(证券代码:002568)、“华发股份”(证券代码:600325)、 “中兴通讯”(证券代码:000063)、“海康威视”(证券代码:002415)和“中天城投”(证券代码:000540)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 年7 月10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14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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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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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