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了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尽快恢复健康平稳状态,维护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稳定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长安汽车股票。
二、根据公司2015年推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亿元,其中大股东认购24亿元,管理层及核心员工认购5200万元。待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实现管理层及核心员工持股,同时也实现了大股东增持,体现了管理层和大股东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三、公司大股东拟在公司股票价格偏离其价值的情况下,通过依法合规的形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并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四、公司大股东已承诺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激励,目前公司正在研究相关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尽早实施。
五、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树立投资者的信心。
六、长安汽车将继续专注公司主业,围绕公司“愿景2025”规划,努力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水平,积极回报公司股东。
公司将以实际行动坚定股东信心,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