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0日,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汪南东先生通知,其与配偶何丽婵女士于2015年7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145万股,成交总金额1,042.75万元,成交均价7.19元/股。现将本次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董事长汪南东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何丽婵女士。
二、增持计划:汪南东先生及何丽婵女士拟自2015年7月10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现有股份总额的2%(包含本次增持股份)。
三、增持目的
汪南东先生及何丽婵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决心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坚定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也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通过增持股份可分享公司股价持续增长的收益。
四、本次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五、本次增持前后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汪南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1,651.72万股,持股比例为34.07%;何丽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本次增持,汪南东先生增持公司股票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何丽婵女士增持公司股票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合计增持1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
本次增持后,汪南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1,736.72万股,持股比例为34.20%;何丽婵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0万股,持股比例为0.09%。
六、其他说明
(一)汪南东先生及其配偶何丽婵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增持及后续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及后续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