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公司 201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1)。
一、本次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署《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协议》和两份《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生2笔,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购买“本利丰·62天” 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计划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理财计划代码: BF141423
3、理财收益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产品期限:62天
5、投资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80%
7、起息日:2015年7月11日
8、到期日:2015年9月11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购买“本利丰·90天” 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计划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理财计划代码: BF141424
3、理财收益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产品期限:90天
5、投资额度:4,000万元人民币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90%
7、起息日:2015年7月11日
8、到期日:2015年10月9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资产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内审部每个季度末有权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并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此次是公司首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2、《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理财计划代码: BF141423)和《投资理财业务凭证》
3、《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理财计划代码: BF141424)和《投资理财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