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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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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50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9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公司将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广大投资者及时公告关于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情况。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1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和高管团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近期股票市场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团队将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交所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一、增持方式: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斌先生计划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票,高管团队计划以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管团队承诺,自增持公司股票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管团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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