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贵州百灵;证券代码:002424)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0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未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2015-075)和《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076),除上述两个公告中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