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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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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5-062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购买公司股票资金
暨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声明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已分别于2015年7月9日及2015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拟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号)和《关于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声明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号)。上述公告披露后,为维护市场稳定,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营造公司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提出增加购买公司股票资金的计划。该计划提出后,相应本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由原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提高到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鉴于以上调整,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等相关要求,公司重新对《关于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声明公告》调整更新如下:

 本公司面对近期资本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波动,为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也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下发的《云南证监局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云证监【2015】111号)文件精神,拟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1、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除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余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均处于锁定期,锁定期自2015年4月24日起36个月。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票;

 2、本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公司股票复牌后尽快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本次拟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总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上述所需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

 3、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4、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坚定投资者信心;

 5、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将以实际行动坚定贯彻《通知》精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诚信经营、规范发展,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6、本公司将坚决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坚定不移地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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