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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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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5-06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因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1)。公司股票按相关规定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一、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5年7月6日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拟在深圳市拟设立一家投资管理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天目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批复为准);

 2、公司总注册资本2450万元,

 本公司出资980万元,占比40%,

 自然人肖时杰出资735万元占,比30%,

 自然人朱晓林出资735万元,占比30%;

 3、注册地址:深圳市;

 4、经营范围:项目投融资、风险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战略策划、融资上市策划、资产并购与重组、外贸进出口、金融服务等(最终以工商批复为准)。

 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形成报告提交董事会,目前正在整理会议材料,将于近日内尽快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开始该投资公司的组建工作。

 二、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1、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企业。公司将持续规范诚信经营发展,努力稳步提升公司业绩。

 2、自即日起6个月内(即自2015年7月13日至2016年1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宗昌先生、股东财通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3、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主动性,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投资决策依据。

 4、在公司股价严重偏离价值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础上公司将积极鼓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努力为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复牌。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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