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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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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5-04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公司在此期间经内部沟通,基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结合2015年7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最新的增持政策,为减少增持审批程序,缩短增持实施时间,公司决定不采用员工持股计划的形式,改为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2、增持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增持资金来源: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本次停牌事项已经确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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