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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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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风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做出有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下发的《关于维护控股上市公司股价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中船重工将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负责任的控股股东,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中船重工将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可行的增持计划,在股价偏离价值的时期适时进行增持,努力保持公司股价稳定。

 三、中船重工将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支持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制订稳定的投资者回报计划,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

 二、自本公告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减持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公司将坚持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并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公司业绩,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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