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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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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6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承诺与声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 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行业前景和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及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作出如下承诺与声明:

 一、公司承诺: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将根据各自的经济实力和市场情况,在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轲先生已经增持公司股份86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347%)的基础上,必要时择机继续增持公司的股份,增持后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从公告日起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将立足长远,扎实做好实业发展,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好改革机遇, 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做强做大企业,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4、公司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推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为股东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二、公司声明:

 1、近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不含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公司将积极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通过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电话专线(0519-85156003)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构想等信息;

 3、公司积极支持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各项举措,积极响应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需要上市公司履行的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坚信,这场自上而下的改革将极大激发市场活力和释放发展潜力,上市公司也将率先享受改革红利,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我们将以实际行动坚定股东信心,维护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与社会各界携手共筑资本市场的“中国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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