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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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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基于对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沈志龙,副董事长、总裁:李春敏,董事、常务副总裁:汤卫国,党委书记、监事:凡金田,副总裁:尹建彪,总裁助理:卞家驹、王锁金、隋利成,董事会秘书:徐俊扬,财务负责人:汪洋)计划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本公司股份所需要资金为自筹取得。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预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60万元;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金陵药业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四、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

 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9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送的《承 诺 函》。主要内容如下:

 我集团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对你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为了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所有股东利益,作以下承诺:一、自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你公司股票。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你公司股票。三、继续支持你公司经营工作,以促进你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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