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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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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并同时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现任研究部副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28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03只,QDII基金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3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中银香港概况

 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

 办公地址: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岳毅总裁

 成立时间:1964年10月1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黄晚仪 副总经理 托管业务主管

 联系电话:852-3982-3753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早于1964年成立,并在2001年10月1日正式重组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持牌银行。其控股公司-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银香港(控股)”)-则于2001年2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并于2002年7月25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2002年12月2日被纳入为恒生指数成分股。中银香港目前主要受香港金管局、证监会以及联交所等机构的监管。

 截至2014年12月月底,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超过21,893亿港元,资本总额超过1,815.7亿港元, 总资本比率为17.51%。中银香港的财务实力及双A级信用评级,可以媲美不少大型全球托管银行。中银香港(控股)最新信评如下(截至2014年12月31日):

 ■

 中银香港作为香港第二大银行集团,亦为三家本地发钞银行之一,拥有最庞大分行网络与广阔的客户基础。

 托管服务是中银香港企业银行业务的核心产品之一,目前为超过六十万企业及工商客户提供一站式的证券托管服务。对于服务国内企业及机构性客户(包括各类QDII及其理财产品等),亦素有经验,于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包括于2006年被委任为国内首只银行类QDII产品之境外托管行,及于2007年被委任为国内首只券商类QDII集成计划之境外托管行等,其业务专长及全方位的配备,令中银香港成为目前本地唯一的中资全面性专业全球托管银行, 亦是唯一荣获「亚洲投资人杂志」颁发奖项的中资托管行(2012年服务提供者奖项「最佳跨境托管亚洲银行奖」) ,並在2013年荣获《 银行家 》( The Banker ) 选为「香港区最佳银行奖」以及财资杂志(The Asset) 颁发资产服务奖项之「最佳QFII托管银行奖」。

 截至2014年12日31日止,中银香港(控股)的托管资产规模为7353.28亿港元。

 (二)托管部门人员配备、安全保管资产条件的说明

 1、主要人员情况

 托管业务是中银香港的核心产品之一,由管理委员会成员兼副总裁黃洪先生直接领导。针对国内机构客户而设的专职托管业务团队现时有十七名骨干成员,职级均为经理或以上,分别主理结算、公司行动、账务(Billing)、对账(Reconciliation)、客户服务、产品开发、及营销等方面。骨干人员均来自各大跨国银行,平均具备15年以上的专业托管工作经验(包括本地托管及全球托管),并操流利普通话,可说是香港最资深的托管团队。

 除配备专职的客户关系经理,中银香港更特设为内地及本地客户服务的专业托管业务团队,以提供同时区、同语言的高素质服务。

 除上述托管服务外,若客户需要估值、会计、投资监督等增值性服务,则由中银香港的附属公司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中银保诚”)提供。作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认可的信托公司,中银保诚多年来均提供国际水平的估值、会计、投资监督等服务,其专职基金会计与投资监督人员达50多名,人员平均具备10年以上相关经验。

 中银香港的管理层对上述服务极为重视,有关方面的人员配置及系统提升正不断加强。另外,其它中/后台部门亦全力配合及支持托管服务的提供,力求以最高水平服务各机构性客户。

 (三)安全保管资产条件

 在安全保管资产方面,为了清楚区分托管客户与银行拥有的资产,中银香港目前已以托管人身份在本港及海外存管或结算机构开设了独立的账户以持有及处理客户的股票、债券等资产交收。

 除获得客户特别指令或法例要求外,所有实物证券均透过当地市场之次托管人以该次托管人或当地存管机构之名义登记过户,并存放于次托管人或存管机构内,以确保客户权益。至于在异地市场进行证券交割所需之跨国汇款,除非市场/存托机构/次托管行等另有要求,否则中银香港会尽可能在交收日汇入所需款项,以减少现金停留于相关异地市场的风险。

 先进的系统是安全保管资产的重要条件。

 中银香港所采用的托管系统名为”Custody & Securities System”或简称CSS,是中银香港聘用一支科技专家、并结合银行内部的专才,针对机构性客户的托管需求在原有的零售托管系统上重新组建而成的。CSS整个系统构建在开放平台上,以IBM P5系列AIX运行。系统需使用两台服务器,主要用作数据存取及支持应用系统软件,另各自附有备用服务器配合。此外,一台窗口服务器已安装NFS (Network File System, for Unix)模块,负责与AIX服务器沟通。

 新系统除了采用尖端科技开发,并融合机构性客户的需求与及零售层面的系统优势,不单符合SWIFT-15022之要求,兼容file transfer 等不同的数据传输,亦拥有庞大的容量(原有的零售托管系统就曾多次证实其在市场买卖高峰期均运作如常,反观部分主要银行的系统则瘫痪超过1.5小时)。

 至于基金估值、会计核算以及投资监督服务,则采用自行研发的FAMEX系统进行处理,系统可相容多种货币、多种成本定价法及多种会计核算法,以满足不同机构客户及各类基金的需要。系统优势包括: 多种货币;多种分类;实时更新;支持庞大数据量;简易操作,方便用户。系统所支持的核算方法包括: 权重平均(Weighted Average);后入先出(LIFO);先入先出(FIFO);其它方法可经与客户商讨后实施。系统所支持的估值方法有: 以市场价格标明(Marking to Market);成本法;成本或市场价的较低者;入价与出价(Bid and offer);分期偿还(Amortization);含息或除息(Clean/dirty);及其它根据证券类别的例外估值等。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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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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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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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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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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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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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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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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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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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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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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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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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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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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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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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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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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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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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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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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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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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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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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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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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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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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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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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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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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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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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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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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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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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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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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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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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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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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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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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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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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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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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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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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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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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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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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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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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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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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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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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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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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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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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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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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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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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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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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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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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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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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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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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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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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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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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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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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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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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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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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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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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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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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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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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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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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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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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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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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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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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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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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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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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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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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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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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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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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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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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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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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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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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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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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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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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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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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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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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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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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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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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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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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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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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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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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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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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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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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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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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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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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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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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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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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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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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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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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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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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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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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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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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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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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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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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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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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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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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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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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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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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四、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

 3、在“五、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至2015年3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4、在“六、基金管理人”部分, 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十七、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资料。

 6、在“十八、境外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境外托管人的资料

 7、在“十九、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部分代销机构,并对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进行了更新。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浔兴股份、金螳螂、九州通、中科

 金财、恒生电子、新开普、

 贵人鸟、广汇能源、科华生物、科士达、华策影视、洲际油气、三安光电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浔兴股份(代码002098) 、金螳螂(代码002081) 九州通(代码600998) 、中科金财(代码002657)、恒生电子(代码600570)、新开普(代码300248) 、贵人鸟(代码603555) 、广汇能源(代码600256) 、科华生物(代码002022)、科士达(代码002518)、华策影视(代码300133)、洲际油气(代码600759)、三安光电(代码60070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上述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本公司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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