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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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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5-03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将严格履行上市时的持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2018年2月之前),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三、必要提示

 1、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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