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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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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编号:2015-03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通知,金诚公司本次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2015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金诚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事宜及增持计划,金诚公司计划自2015年7月8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以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金诚公司于2015年7月8日以自有资金100,018,875.77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4,093,200股(平均价格为24.435元/股)。至此,金诚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前,金诚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18,113,1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39%。

 本次增持后,金诚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22,206,3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84%。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金诚公司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金诚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编号:2015-03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金诚公司计划自 2015 年7月10日起1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本公司222,206,3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84%。

 二、增持时间:2015年7月10日起的1个月内。

 三、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进行增持股份。

 四、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

 五、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金诚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

 六、金诚公司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金诚公司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八、金诚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金诚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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