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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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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80    股票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5-060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个人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
及董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个人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及其个人股东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赛纳科技以耗材资产包作为对价增持公司股票1.1亿股、同

 时以现金作为对价增持公司股票244万股;

 2、赛纳科技的个人股东吕如松先生以现金作为对价增持公司股票488万股。

 上述增持事项发布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且相关申请材料已经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详见2015年6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目前该重大事项尚处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过程中,待审核核准后即可实施。

 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庞江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庞江华先生始终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抱有坚定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后连续10个交易日内,若公司股票复牌后股价低于复牌前股价(复牌前价格为35.68元/每股),庞江华先生则通过合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本次增持属公司董事个人行为。

 三、相关承诺事项:

 1、上述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增持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庞江华先生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3、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庞江华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宜

 1、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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