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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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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4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7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通知:

 新力达集团于2014年4月2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在2014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23。鉴于质押期限已到期,相关融资已于近期归还,新力达集团于2015年7月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同日,新力达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000,000股(占新力达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8.4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0%)再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用于融资,并于7月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此次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7月1日,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在质押期间该股份不能转让。

 至此,新力达集团持有本公司94,400,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2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9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5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4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或“控股股东”)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拟响应证监会【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新力达集团计划在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增持公司股份。新力达集团承诺增持金额不少于2,830万元人民币,且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目前,新力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5%。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新力达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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