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丁鸿敏先生及第一大股东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创投”)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待公司股票复牌后有意向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丁鸿敏、德华创投、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增持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后6个月内,通过合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及增持数量由增持人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安排。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