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董事长高文先生的通知,基于对资本市场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于2015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
公司董事长高文
2、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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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持目的及计划
出于对资本市场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高文先生于 2015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共计100,000股,并且其本人不排除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同时,高文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5、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后续若高文先生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