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5-027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股份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菱电器”)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发送的《关于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美菱电器股票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不仅投资者利益受损,也影响上市公司发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投资者既是利益共同体,更是责任共同体。基于对美菱电器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稳定市场预期,维护股东利益,四川长虹承诺:

 1、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自美菱电器发布公告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15年7月9日—2016年1月9日)不减持持有的“美菱电器”及“皖美菱B”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时采取多种措施择机增持美菱电器股票,以实际行动证明对中国经济、对美菱电器的坚定信心,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促进市场恢复健康平稳状态;

 3、一如既往继续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升美菱电器业绩,以稳定真实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189,994,15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8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中四川长虹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64,828,330股,占总股本的21.58%,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25,165,8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0%。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