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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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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大集团 股票代码:002311 公告编号:2015-05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的通知,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响应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上协[2015]12号),海灏投资郑重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37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番山创业中心1号楼2区503之一号

 3、法定代表人:薛华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

 5、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二、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

 海灏投资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自公司上市至今,从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承诺的主要内容

 1、海灏投资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910,589,359股,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2、在上述承诺期间内,海灏投资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其减持股份的所得全部上缴上市公司。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诚邀各类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增进彼此间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以增强市场信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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