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的通知,信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信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目前股市非理性下跌等因素,信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信达投资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