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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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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05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日(星期四)以电话、专人送达、传真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会议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资金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周和平、易华蓉、邱丽敏、易顺喜及童绪英持有的长园集团部分股权。本次受让通过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受让价格以受让当日收盘价为准,如股票停牌,按停牌前一天的收盘价进行。

《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持良好现金流动水平、优化公司中短期债务结构,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授信合同或借款合同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金额,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贷款增加担保方式的议案》。

2015年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风电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风电”)拟投资建设的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顺利进行,同意青岛风电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0年的项目贷款额度;并同意公司为青岛风电申请该项目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该项目申请的授信额度顺利获批,青岛风电拟追加提供以下担保方式:

1、将本项目包括发电费在内的所有应收账款质押在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2、将本项目对应的电费收费权质押在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3、将本项目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质押给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4、本项目放款后,风机设备入场具备抵押条件时抵押给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以上质押、抵押期限至该项目授信额度到期,贷款结清为终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在公司原有经营范围中增加高低压输配电设备购销、生产制造,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相关审批部门审批结果为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7月24日(星期五)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原条款现条款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购销,高压电器设备,铜铝连接管,电池隔膜,热敏电阻(PTC产品),橡胶新材料及原、辅材料、制品及线路防护元器件的购销(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高端控制、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集成;本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许可经营项目:热缩材料、冷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套管、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热缩材料电子线和电源连接线、环保高温辐射线缆、有机硅线缆、有机氟线缆、热缩材料生产辅助设备、通信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购销,高压电器设备,铜铝连接管,电池隔膜,热敏电阻(PTC产品),橡胶新材料及原、辅材料、制品及线路防护元器件的购销(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高端控制、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集成;本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许可经营项目:热缩材料、冷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套管、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热缩材料电子线和电源连接线、环保高温辐射线缆、有机硅线缆、有机氟线缆、热缩材料生产辅助设备、通信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高低压输配电设备购销、生产制造。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05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日(星期四)以电话、专人送达、传真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雄心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资金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周和平、易华蓉、邱丽敏、易顺喜及童绪英持有的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本次交易的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签署了事前书面认可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规定。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06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受让长园集团股权的事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资金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周和平、易华蓉、邱丽敏、易顺喜及童绪英持有的长园集团部分股权。本次受让通过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受让价格以受让当日收盘价为准,如股票停牌,按停牌前一天的收盘价进行。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周和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易华蓉为周和平先生配偶,易顺喜及童绪英系周和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议案》。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周和平基本情况

姓名:周和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截至本公告日,周和平先生持有长园集团股份42,947,711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4.8531%,其持有的长园集团股票处于质押状态;周和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82,288,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1%,为公司控股股东。

周和平先生承诺其所持有的长园集团股票将按规定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再行转让。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周和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5的相关规定。

2、易华蓉基本情况

姓名:易华蓉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截至本公告日,易华蓉女士持有长园集团股份42,975,795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4.8563%,其持有的长园集团股票处于质押状态。易华蓉未持有公司股票。

易华蓉女士承诺其所持有的长园集团股票将按规定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再行转让。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易华蓉为周和平先生配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5的相关规定。

3、易顺喜基本情况

姓名:易顺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截至本公告日,易顺喜先生持有长园集团股份31,178,395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3.5232%,其持有的长园集团股票不存在相关权利限制情况。易顺喜未持有公司股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易顺喜系周和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5的相关规定。

4、童绪英基本情况

姓名:童绪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截至本公告日,童绪英女士持有长园集团股份39,677,012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4.4835%,其持有的长园集团股票不存在相关权利限制情况。童绪英未持有公司股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童绪英系周和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5的相关规定。

5、邱丽敏基本情况

姓名:邱丽敏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截至本公告日,邱丽敏女士持有长园集团股份39,642,595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4.4796%,其持有的长园集团股票不存在相关权利限制情况。邱丽敏未持有公司股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证券代码:60052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高科技1号厂房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文

注册资本:88,495.5112万元

主营业务:高分子功能材料(按深环批[2007]102457执行)、电力电缆附件按深环批[2004]11570执行)、通讯电缆附件(按深南环批[2008]51987执行)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营热收缩材料的安装施工业务;塑胶母料的购销、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的购销;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安第2000-053号执行);普通货运;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股权结构:长园集团无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持股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6,698,2293.0169%
2周和平42,947,7114.8531%
3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410,0000.0463%
4外贸信托?万博稳健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995,2150.3385%
5外贸信托?万博稳健7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116,0220.5781%
6外贸信托?万博稳健9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155,3320.5825%
7易华蓉42,975,7954.8563%
8邱丽敏39,642,5954.4796%
9新华基金-工行-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6,085,8530.6877%
10易顺喜31,178,3953.5232%
11童绪英39,677,0124.4835%
合 计242,882,15927.4457%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园集团财务数据:总资产627,743.30万元,净资产278,131.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4,864.03万元,净利润36,582.43万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本次受让长园集团股权资金来源

本次受让长园集团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标的存在可供参考的市场交易价格,故本次公司受让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股票的价格以受让当日收盘价为准,如股票停牌,按停牌前一天的收盘价进行。

六、本次股权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受让长园集团股权的目的

长园集团系公司相关行业优秀企业,本次受让长园集团股权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

2、本次受让长园集团股权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受让长园集团股权事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3、本次受让长园集团股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受让长园集团股权目前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显著的影响,未来对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水平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6月3日,公司向周和平先生借款人民币1亿元。该笔借款已于2015年7月8日归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和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周和平、易华蓉、易顺喜及童绪英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长园集团部分股权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事宜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符,我们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事项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符,定价、表决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受让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长园集团部分股权。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06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在公司原有经营范围中增加高低压输配电设备购销、生产制造。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

一般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购销,高压电器设备,铜铝连接管,电池隔膜,热敏电阻(PTC产品),橡胶新材料及原、辅材料、制品及线路防护元器件的购销(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高端控制、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集成;本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许可经营项目:热缩材料、冷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套管、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热缩材料电子线和电源连接线、环保高温辐射线缆、有机硅线缆、有机氟线缆、热缩材料生产辅助设备、通信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

变更后:

一般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购销,高压电器设备,铜铝连接管,电池隔膜,热敏电阻(PTC产品),橡胶新材料及原、辅材料、制品及线路防护元器件的购销(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高端控制、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集成;本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许可经营项目:热缩材料、冷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套管、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热缩材料电子线和电源连接线、环保高温辐射线缆、有机硅线缆、有机氟线缆、热缩材料生产辅助设备、通信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高低压输配电设备购销、生产制造。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相关审批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二、根据经营范围的变更,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内容: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购销,高压电器设备,铜铝连接管,电池隔膜,热敏电阻(PTC产品),橡胶新材料及原、辅材料、制品及线路防护元器件的购销(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高端控制、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集成;本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许可经营项目:热缩材料、冷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套管、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热缩材料电子线和电源连接线、环保高温辐射线缆、有机硅线缆、有机氟线缆、热缩材料生产辅助设备、通信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购销,高压电器设备,铜铝连接管,电池隔膜,热敏电阻(PTC产品),橡胶新材料及原、辅材料、制品及线路防护元器件的购销(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高端控制、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集成;本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许可经营项目:热缩材料、冷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套管、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热缩材料电子线和电源连接线、环保高温辐射线缆、有机硅线缆、有机氟线缆、热缩材料生产辅助设备、通信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高低压输配电设备购销、生产制造。

三、授权事宜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06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15年7月24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 15:00 至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贷款增加担保方式的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7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述议案1、3、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7月22日及2015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7月23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130沃尔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议案1、2、3、4100.00元
议案1《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议案》1.00元
议案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0元
议案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贷款增加担保方式的议案》3.00元
议案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00元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③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 ,选择“用户密码登陆” ,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占君、南阳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

传 真:0755-28299020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1《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贷款增加担保方式的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06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收购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沃尔核材,股票代码:002130)、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沃尔债,债券代码:112239)自2015年7月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事项为重大资产收购,收购标的物为某电子行业公司,交易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8亿元。截至本公告日,相关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自2015年7月9日(周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消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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