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5-67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联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泰”)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函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价值的判断及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南昌联泰及深圳联泰计划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分别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于2015年7月9日起,力争在5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在增持期间内,南昌联泰和深圳联泰计划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2亿元,其中南昌联泰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深圳联泰增持金额不低于2.2亿元。

 南昌联泰及深圳联泰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5-68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申成文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申成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并做出以下承诺:

 一、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自2015年7月9日起,在5个交易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万股。

 二、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