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纪德法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承诺其将自公司股票复牌起一个月内,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承诺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纪德法先生
承诺增持计划:将自公司股票复牌起一个月内,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数不低于1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43%),但不超过3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087%),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二、承诺增持目的
纪德法先生承诺增持本公司股票属于其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纪德法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能够与本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承诺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增持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增持人以及相关定向资产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全体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刘丽萍、纪翌共同承诺:在纪德法先生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在其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均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5、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