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资产相关事宜,投资标的为智能交通行业相关企业。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千方科技,股票代码:002373)已于 2015 年 7月7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本次停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2.2条的相关规定。
目前,上述事项仍处于筹划、商议阶段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事项发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