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第四大股东新余市腾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6,950,7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4%,以下简称“腾越投资”、“转让方”)通知:2015年7月1日, 腾越投资与其两位股东吴旭炎先生、陈章锐先生(以下合称“受让方”)签署了《巨轮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就该股份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腾越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6,950,793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4%)以协议方式分别转让给吴旭炎先生(25,865,555股,占公司总股本3.53%)、陈章锐先生(11,085,238股,占公司总股本1.51%),转让价格为7.30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后, 腾越投资不再持有巨轮股份股票。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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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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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议签署日:2015年7月1日
4、转让标的: 腾越投资所持有的巨轮股份36,950,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
5、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格: 7.30元/股,总计269,740,788.90元。
(2)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的要求,在转让方指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上述股份转让价款。
6、 股份过户及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生效后,协议双方应及时共同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吴旭炎先生、陈章锐先生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署本协议时,吴旭炎先生持有腾越投资70%的股权,陈章锐先生持有腾越投资30%的股权。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市腾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新余市劳动北路
3、法定代表人:黄晓鸿
4、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万元整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5200000003588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项目投资
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5年4月14日至长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受让方吴旭炎先生和陈章锐先生近期没有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排除会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3、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符合《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协议双方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股份转让的相关手续。
5、关于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03年4月20日,腾越投资向本公司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两年内,不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人,也不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相关的收益权、表决权及其他附属权利全部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人。
截至 2006年8月15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05年9月21日,腾越投资和本公司签署股改承诺,承诺自获得流通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截至 2008年10月26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3)2012年11月14日,腾越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股份自愿进行锁定,锁定期6个月。锁定股数:28,423,687股。
截至 2013年5月15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4)2013年5月3日,腾越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股份自愿进行锁定,锁定期6个月。锁定股数:28,423,687股。
截至 2013年11月15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6、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股份转让方、股份受让方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
受让第一大股东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所从事的智能装备、机器人和工业4.0产业,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履行“中小企业板首50家公司《关于坚定发展信心、维护市场稳定的倡议书》”承诺,计划未来3个月内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揭阳市外轮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轮模具”)持有公司110,437,981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0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吴潮忠先生拟受让外轮模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0,437,981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06%),转让价格将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受让双方约定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后, 外轮模具不再持有巨轮股份股票。
吴潮忠先生本次协议转让的时间区间为未来3个月(即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10月8日),受让股份数110,437,98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06%。截止公告披露日,吴潮忠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2,947,33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13%;吴潮忠先生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揭阳市外轮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55%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完成后,吴潮忠先生将持有公司133,385,319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8.1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吴潮忠先生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七月九日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巨轮股份
股票代码:002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市腾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余市劳动北路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7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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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市腾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新余市劳动北路
3、法定代表人:黄晓鸿
4、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万元整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5200000003588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项目投资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5年4月14日至长期
9、税务登记证号码:360502731445935
10、主要股东:吴旭炎先生持有70%股份,陈章锐先生持有30%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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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发展需要。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腾越投资不再持有巨轮股份股票。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腾越投资于2015年7月1日与其两位股东吴旭炎先生、陈章锐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的3695.07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吴旭炎先生(2586.55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53%)、陈章锐先生(1108.52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51%)。
1、股权转让双方
转让方:新余市腾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吴旭炎、陈章锐
2、标的股份:巨轮股份3695.0793万股
3、转让股份比例:占巨轮股份总股本的5.04%
4、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股份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转让价款:每股转让价格为7.30元人民币,总价款269,740,788.90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6、协议生效的条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本次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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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5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巨轮股份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000014%),交易价格是15.94元/股。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巨轮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市腾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鸿
签署日期:2015年7月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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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新余市腾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黄晓鸿
日期:二0一五年七月九日